二手房避税方法是什么?
二手房的三个大税:营业税,契税,个税。其余的就是几十几百的小税。
营业税征收条件是:非普通住宅全额征收,既面积大于144平方的房子称为非普通住宅,所以最好不好买大于144平方的房子。普通住宅是差额征收,营业税(故名思意的意思就是你买卖商品产生了营业,即国家要收取的税费),差额的意思就是比如你买成50万,卖成70万,即产生了20万的差额,从这个差额里面收取5.5%的税费。而这个公式为(买入价-卖出价)*5.5%,而这个公式里面买入价可以用指导价进行代替,而指导价又是国家给出每个地段想对应的参数价格,即为{(指导价*面积)-卖出价}*5.5%,指导价是相当低的一个标准,所以这个公式减出来的很多数值都为负数,负数是不会交纳差额营业税的,所以营业税是税收主要的一个方式。还有一个可以规避的税就是契税。国家规定第一次购房可以免一半的契税。这样很多人都可以写自己儿女的名字,但新政规定现在房屋所有是以家庭来计算而不是以原来的夫妻,而家庭包括夫妻和子女,这也是在打击避税的投资者。不过如果你原来的房子是国家的拆迁安置房的话就仍然算第一次够房,所以很多人找关系去把自己全来房子产权性质从商品房改成政策住房。不过现在新政仍然在很多泡末并不重的城市没有开始实施。
个税是不可规避的呵呵。
最后就是中介费了,呵呵,我自己也是做中介的。可以告诉你技巧,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的行业,所以谈终结费的时候一定要会磨。你想他更想,但是不要表现得很想,就在这点到为止了,再说就要被扁咯,呵呵
. 在众多的偷逃税行为中,虚报房价,低价评估的数量最多。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另一方面,买方如果动起歪脑筋,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也会产生纠纷。同时今年10月 起,北京市地税局将开始执行“最低计税价标准”,市区每个区域的最低计税价格都被列明,甚至精确到了具体楼盘、楼层、朝向,可以说虚报房价的路基本被堵死了。另外,在征收营业税 时必须提供契税的完税发票,这意味着房产总价透明度大大提高,房价真实可靠,想通过虚报房价来规避营业税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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